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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章文明的诱惑?可能是!

    狗子带着四只漂亮的母羊回到自家帐篷的时候,赢得了两个匈奴女人的热烈欢迎。

    匈奴人的每一只羔羊都是无价瑰宝。

    兰英特意带着新来的母羊去拜见家里的大角头羊,希望大角头羊不要嫌弃这些母羊,把他们当成族群里的一员,在野狼靠近的时候多少保护一下。

    狗子参与了女人们的欢庆之后,就没有了多少喜气。

    通过与刘陵的谈话,他判断出,刘陵没有放走他的打算,一点都没有!

    家是一定要回的,对这一点,狗子没有任何的犹豫。

    他不介意自己一个人骑着马闯荡浩瀚的荒原,最终回到长安,只是,看着两个沉睡的女人,以及孩子之后,他心如油煎。

    在云氏生活的四年中,让他感到最愉快的不是吃得好,穿的暖,而是所有人都在为那个家变得富庶而付出的努力。

    他记得自己在寒冷的冬天到处搜集干草,然后在农田里点燃,给土地施肥的模样。

    也记得自己提着装着颜料的小木桶,一笔一划描绘楼阁绘图的样子。

    在云氏,他学的第一个字就是“家”!

    学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家比天大!

    如同家主所言——天下虽大,唯有家是立足之地,天下虽广,唯有家是立身之本,好男儿志在四方,离家万里征战,暮回首,家中灯火灿烂。

    狗子是孤儿,以前没有家,后来有了家,又要装作没有家,因此,对于狗子来说,比任何人对家的感觉都要来的炽热。

    他的情报传递手段很简单,大汉国派来的持节使者就是他传递情报的对象,就目前而言,大汉匈奴正在兵戎相见,大汉国很难再派使者过来了。

    一个孤独的绣衣使者什么都干不了……就算知道匈奴的所有秘密,当这些秘密传递不出去那就毫无意义。

    只是,该怎么带着两个女人一个婴儿穿越数千里荒原最终回到大汉呢?

    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。

    当年,博望侯是在匈奴仆人的帮助下回到大汉国度的,而自己,只有两个女人跟一个婴儿。

    如果这两个女人对他无情,狗子自然可以走的无情也无义,问题是这两个女子表现的非常云氏,那么,死也要带走她们,而且自己死了也要保证她们死不掉!

    这就太他娘的难了。

    就在狗子瞪大了眼睛透过帐篷的透气孔瞅着外边灿烂的星河的时候,兰英悄无声息的爬过来,钻进了狗子的被窝。

    这两个女子非常的善解人意,以前的时候她们就是这样治疗狗子的失眠症的。

    尤其是匈奴之地漫长的冬天,如果没有这样的慰藉,想要无所事事的熬到春天,实在是太不容易。

    在孩子的哭声中,兰英扭动的越发猛烈……

    云收雨歇,帐篷里只有两人剧烈的喘息声,孩子的哭声不知什么时候平息了,兰乔却在一边吃吃偷笑。

    “您去点卯的时候,我跟色楞格家的女人换了六只公羊,全是性子最暴烈的那种。

    过几天还要跟八卜换两条半大的獒犬,这样咱家就有五条獒犬,十一只公羊了。”

    狗子搂着快要死掉的兰英道:“你要这么多的公羊跟獒犬做什么?”

    兰乔嘿嘿笑道:“我们家的牧场没有草了,要去远处放牧,六月天,也该去夏天牧场了。”

    狗子倒吸了一口凉气道:“你们真的要去汉地吗?”

    兰英在狗子怀里哼哼两声道:“我想去尝尝你说的蜜糖是什么滋味。”

    兰乔抱着孩子凑过来,把脑袋放在狗子的胸膛上无限憧憬的道:“我想去看看你说的高楼,想去你说过的热汤池里洗洗身子,你说,大阏氏她们又白又嫩,是不是洗过汤池的缘故?”

    狗子很吃惊,在大汉国内,要来匈奴讨生活将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决定,一般情况下,只要在大汉国内饿不死,他们是不会选择来到匈奴之地的。

    鬼奴大军的来源就是如此,在汉国,他们因为总是叛逆,所以没人把他们当自己人看,在匈奴同样如此。

    可是,汉国对于一般的匈奴人来说就是天堂,有时候狗子在吃饭的时候会悲哀的想——家里的狗这时候吃的东西都比他此刻吃的食物要好无数倍。

    哪里有牧人整日里吃羊哟……多数时候,牧人吃的东西跟羊是一样的……

    兰乔,兰英想去吃云氏的好食物,狗子也想啊,一想到家里厨娘做的红烧肉跟黄焖羊肉,他的口水就会哗哗的流淌,尤其是到了冬日,窝在帐篷里吃很少的一点干肉,奶干的时候,他就无比的怀念家里的臊子面——肉臊子油汪汪的,碧绿的青色葱蒜往上面一放,再来一点醋,他能吃一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口水又开始流淌了,光着身子从木头架子上撕下一块风干肉,分给两个女人一点,三个人就躺在毯子上瞅着星河,听狗子讲述云氏的美食传奇。

    “有一次啊,长安出现了饥荒,家主到处找粮食来喂饱我们,粮食还没有过来的时候,每日里吃多少东西也是有数的。

    我那时候年纪小,吃东西没个够,几个年纪大的哥哥姐姐就会给我均一点,有时候还会瞅着家主碗里的稀粥愣神,家主也会把稀粥给我,自己擦擦嘴说吃饱了。

    知道不,那一回长安饿死了不少人,好多人的尸体倒在路上被冻得硬邦邦的。

    没法子,就有人去渭水里面捞鱼,饥荒年间,人饿死了,河里的鱼却长得非常肥硕。

    家主用不多的粮食换来了好些鱼,然后就用大锅炖了,放了好些油水,吃饭的时候每人老大一碗。

    天啊,你们不知道啊,那鱼肉的滋味……啧啧啧,咬一口能把人香的昏过去。

    吃了一大碗跟没有吃一样,反而更饿了,可是鱼肉虽然多,家里收拢的仆役们更多,每人只有一碗,没多的,后来家主实在是看不下去我们的馋像,就烧了一锅鱼汤,让我们用鱼汤泡高粱米吃……我吃了三碗,还要吃,被家主撵出去了,不是怕我吃饭,是怕我被活活撑死。

    知道不?家里的碗有我脑袋大……嘿嘿嘿,一碗鱼肉,三碗鱼汤泡饭,哈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口水多了,泡着肉干一起下咽,就不觉得肉干难吃了,兰乔,兰英两个妇人口里的口水只会更多。

    兰英费力的撕下来一条干肉道:“我们明天就告诉头人,我们要去远处放牧!”

    狗子摇头道:“孩子太小了,受不了外边的颠簸,过些时候吧。”

    兰乔坚决的摇头道:“明天就说,这里的草快没有了,羔羊都吃不饱,早说,早走,再有十天我就能放羊了,孩子揣怀里,走哪里都不碍事!”

    狗子拍拍兰乔的脑袋道:“要走,也要等大阏氏没工夫理睬我们的时候再走,比起草原上的饿狼,我更怕大阏氏!”

    “云氏真的有好多蜜糖吗?”兰乔对狗子说的事情毫不在意,她更加关心她的蜜糖,自从生产的前一天,狗子给她弄来了一丁点蜜糖之后,这种味道就让她永生难忘。

    “多,很多啊,家里有六个人一年到头什么什么别的活计都不干,专门放蜂子,每年都有好多蜜糖收割,你喜欢吃,我去问管家讨要。

    这些年我给家里帮了很多忙,管家一定会给的,你可以每天吃,知道不,蜜糖抹在油饼上吃,才是最好吃的法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要吃!”兰英生怕狗子忘记了她的存在摇着狗子的胳膊连忙道。

    狗子把最后一条干肉丢嘴里豪迈的道:“等你们知道了蛋糕的味道,蜜糖算个屁啊!”